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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3-06-20 15:50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手机号码

家庭通讯信息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长手机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特殊群体类型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扶贫部门认定)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是 □否;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是 □否;

孤残学生:□是 □否(民政部门认定)

烈士子女:□是 □否(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

残疾学生:□是 □否;残疾人子女□是 □否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个人承诺

承诺内容:(手写如下:)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本人

签字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B.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C.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意见

院(系)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院(系)提请,本部门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意见。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校长签字(章):

(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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