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即可)
1、“三校生”报考一般专业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取得1A或2B及以上的;报考艺术类专业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取得2C及以上的;(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2、高中生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者。
3、高中阶段获1次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者(上海市教委、团市委颁发);
4、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者(上海市教委颁发);
5、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或团体项目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须与报考专业相关,上海市教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发展基金颁发);
6、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奖者(须与报考专业相关,上海市教委颁发);
7、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须与报考专业相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颁发);
8、具有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或以上证书者(须与报考专业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
9、拥有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资格证书(SIA)初级及以上、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证书;参加过雅思(IELTS)成绩4.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30分及以上考试并可出具成绩证明者;
10、高中阶段参与国际交流生、海外游学(含港澳台)夏/冬令营、海外社会实践等国际项目、参加海外线上课程者;
11、获得各类声乐、器乐和舞蹈考级“七级”及以上证书者;
12、三校生原毕业专业为美术类或获得美术类专业考级“五级”及以上证书者(仅限报考艺术类专业);
13、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14、高中阶段在市级运动会锦标赛中获得各类体育竞赛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三名者;
15、获区级及以上或行业举办的学科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16、获得发明创造国家专利者;
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