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体系,夯实高级别项目的研究基础,引导教师把握科研前沿和国家发展需求,有效提升教师的科研素养,学校启动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侧重培育省市级以上层次科研项目立项。重点项目计划立项5项,每项资助2万元,完成时间为2年。
一般项目:培育校级及以上层次科研项目立项。一般项目计划立项20项,每项资助0.8万元,完成时间为1年。
青年项目:侧重支持青年教师的立项。青年项目计划立项20项,每项资助0.35万元,完成时间为1年。
专项项目:设立产学研专项、学生科研专项、艺术类专项、人工智能类专项、经济与贸易类专项。专项项目计划立项20项,每项资助0.8万元(学生科研专项资助0.35万元),完成时间1年。
二、申报类别
(1)党建研究类。围绕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开展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
(2)科学研究类。积极关注高等教育实践中的现实性、应用性问题,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科学研究。
(3)教育教学研究类。围绕学科发展趋势和重点研究问题,结合专业建设目标、人才培养方向、学科建设队伍、学科建设模式和学科建设评估等内容进行相关的研究。
(4)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类。以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为牵引,着力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生态,聚焦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队伍配备、青年教师教育引导等方面开展研究。
(5)学校发展建设与管理类。围绕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发展规划建设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6)产学研专项。围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等领域与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质合作。须提供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7)学生科研专项。须由一名指导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原创作品艺术展演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进行项目研究。大三、大四的学生可以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为基础,在期刊上公开发表。
(8)艺术类专项。聚焦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基础和前沿问题,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创新,支持舞台艺术和美术事业传承和发展。
(9)人工智能类专项。面向人工智能赋能科学发现前沿热点,鼓励人工智能与相关科学研究领域开展交叉融合,推动科学研究新范式。
(10)经济与贸易类。以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做优“五型经济”,聚焦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服务新发展格局。
(11)其他项目。可自由选题。
三、申报对象
1.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专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及组织能力;曾承担或参与过项目研究并能按时结题。团队项目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 5 人。
3.凡承担校级项目未完成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因项目负责人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四、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主要为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等,研究报告和调研报告不作唯一结题成果。项目结题要求如下: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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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1.公开发表核心期刊(北核、南核、SCIE / SCI、SSCI、EI、A&HCI、CPCI /ISTP)论文1篇 |
1.公开发表高水平(国家级以上)论文1篇 |
1.公开发表论文1篇 |
2.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 |
2.获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 |
2.获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 |
3.出版编译或译著1部 |
3.横向项目立项(经费到账不少于1万) |
3.横向项目立项(经费到账不少于1万) |
4.获批发明专利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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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横向项目立项(经费到账不少于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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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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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一般项目/专项项目(除学生) |
青年项目/学生科研专项 |
A中的2项 |
B中的2项 |
C中的1项 (注:学生发表论文须为第一作者) |
五、申报程序与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上海立达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上海立达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3)。申报书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所有材料均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
2.经初审通过后的项目,由各二级学院填写初审意见加盖公章,汇总相关材料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于2023年4月28日12:00前统一报送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dakeyan@126.com,子文档标题为“重点/一般/青年/专项项目+学院/部门+姓名”,逾期不予受理,且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3.国外核心期刊需提供检索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到,科研成果均需以上海立达学院为第一单位,并为第一完成人。
4.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对全校申请的项目进行汇总、预审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及相关专家评审。经评审通过后的研究项目,予以立项并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1-67883886
科研发展与规划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