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上海立达学院科研相关制度修订
为了尊重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伦理审查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规范》、《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参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上海立达学院伦理委员会章程(试行)》(〔2022〕3号)。为坚持正确导向,克服学术评价中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立达学院完善学术评价制度若干意见》。
会议审议同意《上海立达学院伦理委员会章程(试行)》、《上海立达学院完善学术评价制度若干意见》。
二、审查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根据上海立达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科研能力进行讨论评审。评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听取了应聘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汇报,对应聘人员进行了提问,审阅了应聘材料,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向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择优推荐了4名人员聘任高级职称,19名人员聘任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