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上海立达学院科研诚信相关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师的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促进学术创新和繁荣,学校已制定了《上海立达学院学术道德规范》(试行)、《上海立达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上海立达学院科学研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照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查漏补缺相关制度。会议审议同意《上海立达学院国际学术期刊预警管理办法》(试行)、《上海立达学院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试行)、《上海立达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二、审查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根据上海立达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科研能力进行讨论评审。评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听取了应聘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汇报,对应聘人员进行了提问,审阅了应聘材料,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向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择优推荐了16名人员聘任副高级职称,40名人员聘任中级职称。
三、调整学术委员会成员
根据《上海立达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会议调整学校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调整后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黄亚钧
副主任委员:陈西峰、张天启
委员:王杰、王川进、王楚明、朱方胜、李荣、李光布、林讯、赵晓冬、彭李科、焦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