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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云波、周家豪、王琪同学学籍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18:22

  杨云波,男,财经学院2022级会展策划与管理班学生,学号:2243147。该生自2022年11月25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后经辅导员老师多次联系和劝说一直未返校,截止2023年7月4日,该生仍未曾返校,也未曾办理任何请假手续。

  根据《上海立达学院学生手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三十条: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校可给予退学处理。经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云波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因该生本人原因,无法送达此处理决定告知本人,现予以学校网站送达公告。

  公告期: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

  公告期内该生若有异议,可将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诉材料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当面或邮寄提交,办公/邮寄地址:上海立达学院行政楼学生处办公室,电话:021-57803631。学生在公告期内未提出申诉的(邮寄以邮戳为准),视为放弃申诉,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周家豪,男,财经学院2020级金融管理与服务2班学生,学号:1837215。该生自2018年9月入学,截至2023年6月,在校学籍已满5年。根据《上海立达学院学生手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专科最长年限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经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家豪作学籍清退处理。

  因该生本人原因,无法送达此处理决定告知本人,现予以学校网站送达公告。

  公告期: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

  公告期内该生若有异议,可将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诉材料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当面或邮寄提交,办公/邮寄地址:上海立达学院行政楼学生处办公室,电话:021-57803631。学生在公告期内未提出申诉的(邮寄以邮戳为准),视为放弃申诉,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王琪,男,财经学院2020级金融管理与服务2班学生,学号:1837217。该生自2018年9月入学,截至2023年6月,在校学籍已满5年。根据《上海立达学院学生手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专科最长年限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经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琪作学籍清退处理。

  因该生本人原因,无法送达此处理决定告知本人,现予以学校网站送达公告。

  公告期: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

  公告期内该生若有异议,可将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诉材料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当面或邮寄提交,办公/邮寄地址:上海立达学院行政楼学生处办公室,电话:021-57803631。学生在公告期内未提出申诉的(邮寄以邮戳为准),视为放弃申诉,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特此公告。

  上海立达学院

  2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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